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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民事诉讼法案例34
作者:admin888 点击量:543 更新时间:2015-11-30
位于甲区的建筑工程公司与位于乙区的龙发集团公司签订一份在丙区建筑一栋3层共计6000平方米的超市用房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工程竣工并验收后,龙发集团公司仅支付了部分工程款,拖欠了70万元一直未支付。建筑工程公司决定起诉,哪个法院有管辖权?
答案: 对于本案,乙区人民法院与丙区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因为本案属于合同纠纷,而不属于不动产专属管辖。对于建筑工程合同,建筑物所在地是合同履行地。